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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t/a化工催化剂生产、再生回收再利用综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6-03-31 预览次数:

                                                                                                                                         5000t/a化工催化剂生产、再生回收再利用综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3月,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环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国家环境部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5000t/a化工催化剂生产、再生回收再利用综合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精细化工(塑料)产业园区内

占地面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002m2

工程总投资:2790万元

工程内容: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在2011年进行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并于2013年建设完成。目前已建成厂房及仓库9座、办公楼2座及配套公用工程。该公司于20136月建成化工催化剂再生回收的第一条生产线,于201412月建成新型高效预分散橡胶助剂生产线,现新增化工催化剂再回收生产线两条,催化剂生产线一条,再生助剂生产线一条。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鹏瑶

联系方式:15840212876

电子邮件:798961660@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各个监测点位上的PM10TSPSO2NO2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辽河两断面pHCOD、氨氮浓度均达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2.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次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陶瓷管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粉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的要求。

预处理回转窑产生的含烃气体经焚烧炉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非甲烷总烃、SO2、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的要求。

双层网带窑窑产生的烟气经碱洗塔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SO2、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078-1996)的要求。

二次筛分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的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为粉尘,采取环保措施后,厂界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厂新建项目碱洗废水不自行处理,全部外委给盘锦恒祥为非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双方乙签订处理协议;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与碱液统一外运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和振动筛,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加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设置危废贮存设施暂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最终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理。

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容器暂存,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送盘锦市垃圾处理厂处理。

3.环境影响结论

1)废气污染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包括一次筛分机产生的粉尘、预处理回转窑产生的烟气、双层网带窑产生的烟气、二次筛分机产生的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一次筛分机产生的烟气主要为TSP,经陶瓷管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为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采用SCREEN3.0模式预测,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预处理回转窑产生的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SO2、烟尘、NOX,经焚烧炉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采用SCREEN3.0模式预测,烟尘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双层网带窑产生的烟气主要为SO2、烟尘、NOX,经碱洗塔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9078-1996)的要求。采用SCREEN3.0模式预测, SO2、烟尘、NOX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低于1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次筛分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采用SCREEN3.0模式预测,烟尘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为粉尘,采用密闭、加强车间通风等处理措施后,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烟尘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经预测,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污染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碱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软化废水和生活污水。碱洗废水外委给盘锦恒线为非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与碱液统一外运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且能够满足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该厂新建项目在正常运营条件下,产生的污水量较小,且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因此,当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环境影响结论

经预测,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各厂界噪声值昼夜仍可满足GB12348-2008 3标准要求。项目周围无噪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建设对区域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包括瓷球、细粉、底泥、废滤料、废包装袋。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加强管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4.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管理,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则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可行。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管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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